我的職業是旅行
人應該趁著年輕去流浪,只要不忘了歸家的路
打頭陣就是這本一見到封面就已經熱血沸騰的書。與我當時逛書店首次見到一樣,差不多是不看價錢,不揭內頁就買下來收藏,在書櫃裡擱了好一會才翻出來細讀。其實書面已經將整本書的中心思想淺白地說了出來,細讀的只是作者十年來旅行的細節及心路歷程而已。
小鵬是內地一個70後青年,大學畢業後一直斷斷續續的去旅行,背著背包,一個人上路。他不是家境富裕得不愁生活只顧遊歷,相反,他打過很多份工,每次存夠旅費便上路,錢花光了便回家。旅行對他來說有時只是單純的遊歷,有時是工作的一部份,當過CCTV 旅遊記者探訪歐洲,又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在找題材。這樣的生活經歷了十年,便寫成了這本《背包十年》。
旅遊的目的僅僅是體驗生活,體驗每一地的真正風貌。拒絕與當地生活脫節的旅行團模式,也不是輜銖必計的背包客之旅。只奉行一個原則,未試過的必不錯過,他住過馬爾代夫的渡假別墅,歐洲頂級豪華旅館,為荷包著想,一晚即罷;也試過腳踏著腳、坐在本地人的大腿上擠十個小時巴士。流浪沒有目標,沒有歸期,待在老撾孟威村一住就是一個月,每天跟村民幹活,換取一餐晚餐、一枝啤酒,以及桃花源般男耕女織的生活。
這不是一本純粹的遊記,多寫人,少寫事,更少寫景。寫人不只是旅途中遇到的人,更多的是有關該地方的人。在印度加爾各答盡自己一生幫助「poorest of the poor」的特蕾莎修女,在獲諾貝爾和平獎時穿著最殘舊的印度藍白色沙龍,令在座衣香鬢影的嘉賓自慚形穢;加拿大渥太華國會大廈前的雕塑主人翁──裝著義肢橫越加拿大東西岸完成「希望馬拉松」。這些故事令每一個地方都變得有血有肉。
文字並不精煉,簡單而淺白,直憾人心。
「旅行就像一根彈簧,走得越遠,回收的力量就越大。家對你的意義顯然比那些從不曾旅行的人珍貴。可對我來說,那根彈簧已經沒了彈性,所以我只能流浪。
沒錯,我知道哪裡是家。」
這世界那麼大,人生那麼短暫,不在有生有心有力之年多走一點,看多一點,甘心嗎?每天每日在同一地方過著同一樣的生活,為樓為股票的升跌而心情起伏,相比起世界之大,這些不是很渺小嗎?不過要放下不易,放下享樂安逸徹底得如小鵬一樣更不易,生命只在乎途中的經歷,不在乎到最後一窮如洗。我想支持著小鵬繼續旅程的除了他的熱血,就是那忘不掉的歸家之路。就如書中四川大地震後小鵬做義工時遇到的老婆婆,家毁了,家人死了,永不換的藍布裙裡的一串鑰匙就是家。
「有的人為了夢想而奔跑,,雖然未抵達終點卻了無遺憾。
有的人沒有理想地活著,雖然活滿一生卻也不值得驕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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